2月16日上午,貴州省長林樹森主持召開省政府第48次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同意廢止《貴州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管理條例》。
會議認為,《貴州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管理條例》1996年11月經(jīng)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并頒布實施以來,對加強我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的管理,規(guī)范社會法律咨詢服務行為,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頒布施行和行政管理方式的轉(zhuǎn)變,依據(jù)該條例對法律服務市場進行管理已不恰當。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貴州實際,廢止《貴州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管理條例》十分必要。
會議決定,將《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廢止〈貴州省社會法律咨詢服務管理條例〉的議案》提請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記者 李凱 趙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