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教育廳發(fā)布《 山東省普通中小學辦學水平評價指導意見(試行)》,評價中小學辦學辦得怎么樣有了“ 硬杠杠” ,其中學生體質如何,教師是否從事有償家教都成為評價標準之一。
該意見中列出5項評價標準:辦學條件占 20% ;師資隊伍占20% ;課程實施占25% ;教育教學效果占 30% ;辦學特色占 5% 。其中,學生體質是教育教學效果的重要評價標準,意見要求,以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的及格率、良好率、優(yōu)秀率、學生視力不良率(近視新發(fā)病率)等為重點,突出對中小學生運動與健康的評價,權重不低于本項分值的 30% ;此外,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和參與學校經常性的藝術、科技、文學社團等活動情況也被列入評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