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至7月和2009年5月至7月,國家民委會同中央統(tǒng)戰(zhàn)部、全國人大民委、國家宗教局、國務院法制辦對20個省(區(qū)、市)和12個國務院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情況進行了檢查。
為進一步推動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9月上旬國家民委又會同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和國家旅游局組成聯(lián)合檢查組,對北京、上海、浙江、廣東4省市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情況進行了檢查。這次檢查由國家民委專職委員李文亮、監(jiān)督檢查司司長劉萬慶帶隊,組成2個檢查組。檢查組分別聽取了4省市政府及統(tǒng)戰(zhàn)、民族、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城管、旅游等相關部門的匯報,與少數(shù)民族人士進行了座談,還深入機場、車站、旅館等窗口單位開展了實地檢查。這次檢查的主要內(nèi)容是: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民族政策情況,重點檢查嚴禁在出行、住宿、就業(yè)、招工等方面違反民族平等政策、損害民族團結(jié)的行為。
從檢查的情況看,4省市各級黨委、政府對貫徹落實民族政策高度重視,取得了明顯成效。對工作中存在的個別問題,檢查組也提出了改進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