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日前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實施保護性措施,重點利用現(xiàn)有烈士陵園,對零散烈士紀念設施進行集中遷入保護,把烈士陵園建設成集人文、個性、園林于一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保護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對無名烈士墓、無親屬、無專人管理、損毀嚴重、位置偏僻、不適合長期保護的散葬烈士墓,遷入當?shù)亓沂苛陥@集中保護;烈士陵園面積不足且遷入數(shù)量較多的可以對陵園進行改擴建;對散葬烈士墓較多且沒有烈士陵園的,可依托當?shù)叵鄬械纳⒃崃沂磕咕偷匦藿沂苛陥@;對由烈士后代或親屬管理的單體散葬烈士墓,原則上遷入陵園進行集中保護,如家屬或親屬不同意遷移可簽訂管理協(xié)議繼續(xù)管理。對零散紀念碑、亭、塔、館、堂、雕塑等烈士紀念設施,采取就地保護的方式,在原地予以修繕,力求恢復原貌。對屬于文物部門保護的零散烈士紀念設施,在與文物部門協(xié)商的基礎上,采取相應措施予以保護。
保護工作要本著有利于人民群眾瞻仰、祭掃,有利于烈士精神的宣傳弘揚,有利于烈士褒揚工作發(fā)展的原則,統(tǒng)籌兼顧、綜合考慮、科學制定零散烈士紀念設施搶救保護總體規(guī)劃和實施方案。通知要求保護工作到2014年8月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