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強調武裝沖突中保護平民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
新華社聯合國11月9日電(記者林瓊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9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強調,武裝沖突中保護平民的相關行動必須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特別是尊重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內政的原則,這種行動必須得到安理會授權并在聯合國框架內有序進行。
安理會當天就武裝沖突中保護平民問題舉行公開會議。李保東在發(fā)言時強調,保護平民必須遵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他說,相關行動應重在推動盡快實現?;穑ㄟ^對話和談判等政治手段解決爭端和分歧,支持包括地區(qū)組織和聯合國秘書長在內的有關各方發(fā)揮斡旋和調解作用,而不是相反。
李保東指出,保護平民首先是各國政府和沖突方的責任。他說,各國政府在這方面負有首要責任,卷入沖突或介入其中的其他各方,無論是國內還是外部力量,也都責無旁貸,必須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其他相關國際法,履行保護平民的職責。
李保東說,對授權武力保護平民應采取極為慎重的態(tài)度。他表示,中國一貫主張和平解決爭端。再先進的武器,再精確的打擊,也會不可避免地帶來平民傷亡。他說:“實踐證明,安理會保護平民的行動需要經過認真和嚴肅的討論,并對授權、執(zhí)行方、執(zhí)行條件等嚴格加以規(guī)定。在許多疑問沒有得到澄清,在問題沒有得到回答之前,安理會不應匆忙采取行動?!?/p>
李保東還強調,安理會決議必須得到全面和嚴格的執(zhí)行,任何方面都不能任意解讀,更不能采取超越安理會授權的行動。他說:“保護平民是否就可以大規(guī)模使用武力?是否就需要轟炸基礎設施和居民區(qū)?是否就可以容忍造成婦女和兒童的傷亡?這些都是國際社會的合理關切,也是需要得到回答的問題。保護平民屬于人道主義范疇,不能夾雜任何政治動機和目的,包括政權更迭。因此,如何嚴密和有效地監(jiān)督安理會決議的執(zhí)行,已成為一項重大而急待解決的問題?!?/p>
李保東呼吁摒棄選擇性和雙重標準的作法,認為這種做法只會損害安理會的作用和權威。他說,許多聯合國會員國一直呼吁安理會堅持公平和公正原則,在保護平民方面同等重視安理會議程上的所有問題,包括加沙地區(qū)、索馬里、阿富汗、伊拉克局勢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