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2月29日電(記者劉歡)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于29日17時結束。此次選舉的選舉主任潘兆初法官裁定共三份提名表格有效,按照遞交提名表格日期先后順序,何俊仁、唐英年、梁振英獲有效提名成為這次選舉的候選人。
香港特區(qū)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是于本月14日開始的。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周歲,并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xù)不少于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提名表格須由不少于150名選舉委員簽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選舉委員只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基本法及有關選舉法律的規(guī)定,香港特區(qū)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將由選舉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于今年3月25日在香港選舉產生,并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