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8月14日電(記者 王博)甘肅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靳來舜14日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甘肅省水土保持條例》介紹說,針對甘肅省水土流失嚴重,生態(tài)環(huán)境脆弱的實際,《條例》規(guī)定了地貌和植被的保護措施,其中包括禁止毀林、毀草開墾和采集發(fā)菜;嚴格保護植被、沙殼、結皮等;禁止在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qū)和重點治理區(qū)鏟草皮、挖樹兜或者濫挖蟲草、蓯蓉、鎖陽、甘草和麻黃等條款。
《條例》還規(guī)定,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項目審批部門不得審批核準,生產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企業(yè)投資建設的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國土資源部門不予辦理用地許可手續(xù)。生產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據介紹,甘肅是全國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境內水土流失面積超過土地總面積的90%。相關研究表明,甘肅省每年流失5.5億噸泥沙,相當于每年損失耕作層33厘米厚的耕地360萬畝;河西地區(qū)有320多萬畝農田遭受不同程度的風沙危害,占該區(qū)耕地面積的26%;有151座水庫每年因風力侵蝕造成入庫泥沙高達1160萬立方米,損失的庫容影響近2萬畝農田的灌溉。省內長江流域是滑坡、泥石流的集中分布區(qū),有1.2萬處滑坡體和6000多條泥石流溝道直接威脅著400多萬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