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7日從省民政廳獲悉,青海省將按照國務院、民政部要求,開展“救急難”工作綜合試點。省民政廳近日就此制定下發(fā)《青海省社會救助“救急難”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一些群眾因為突發(fā)的事件或事故致使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臨生存或心理危機的現(xiàn)象?!肚嗪J∩鐣戎熬燃彪y”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首次將“救急難”作為社會救助的基本方針予以明確。 “救急難” 方案主要措施有: ———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 ———依托基層組織和服務機構及時了解核實轄區(qū)居民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建立急難求助“首問負責制”和“轉辦”工作制度,設立統(tǒng)一受理救助申請窗口,著力推進本地區(qū)社會救助工作 “一門受理、協(xié)同辦理”機制建設。 ———鼓勵、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yè)單位和愛心人士等針對急難個案開展慈善救助,形成“救急難”合力。 ———進一步完善救助服務方式,在給予遭遇急難居民必要物質(zhì)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時,由社會工作者針對不同急難情況開展生活幫扶、心理疏導、精神慰藉、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多樣化、個性化服務。 ———加大對各類“救急難”事項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或帶有苗頭性的急難事項的督查督辦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 ———加快“救急難”信息平臺建設,使救助對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資源、慈善組織的救助項目,社會各界的愛心捐贈、志愿服務等資源有效對接。 該試點工作在全省范圍內(nèi)進行,從2014年6月1日開始至2015年5月31日結束。 (羽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