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7月31日電(記者 劉鵬、朱薇)記者31日從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重慶正式在部分中級和基層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將統(tǒng)一由專門的審判庭審理。而此前,重慶的少年法庭只能審判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仍由普通法庭審判。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元鶴介紹說,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少年司法改革精神,重慶決定在沙坪壩區(qū)、渝北區(qū)、合川區(qū)人民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設立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合議庭,審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并對該類案件進行單獨編號、單獨統(tǒng)計。
李元鶴還表示,重慶還將在試點法院推行社會調查制度,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社會交往、成長經(jīng)歷及實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調查,其調查結果作為對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參考依據(jù),繼續(xù)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處罰方式多樣化、刑事和解程序進行探索。
據(jù)了解,綜合庭受理案件范圍為,刑事案件為被告人在實施被指控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犯罪和共同犯罪案件;在民事案件上,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撫養(yǎng)費撫養(yǎng)關系案件、未成年人探視權案件、未成年人指定監(jiān)護人案件;原告為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